城理教〔2021〕58号
各二级学院,机关各部门:
为培养学生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鼓励倡导学生参与实践创新活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规范创新实践学分的认定与管理工作,学校结合实际,制定了《广州城市理工学院创新实践学分认定与管理办法(试行)》,自发文之日起实施,请遵照施行。
《广州城市理工学院创新实践学分认定与管理办法(试行)》.
《广州城市理工学院创新实践学分认定与管理办法(试行)》..docx
文字录入:管理学院/创新创业教育学院/(原文转自广州城市理工学院教务处官网)
广州城市理工学院
2021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