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团委:
广东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 是广东省政府每年从财政经费预算中划拨专门用于推进广东省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项目的专项资金。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激励青年大学生成长为创新创业生力军,按照《广东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将我校2022年度广东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项目申报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我校全日制在校大学生。
二、项目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项目可采取个人或团队形式申报,团队每组人数不超过10人;
2.项目实施周期为两年,自发布立项公示通知之日起算;
3.申报项目必须包含实质性的学术科技创新成果,要求具有一定科学性、先进性和现实意义。申报项目须以学生为主设计,独立完成,能够参加展示。项目无知识产权归属纠纷;
4.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论文)、学年论文和学位论文,以及立项前在省级以上科技创新竞赛中获奖的作品、获省级以上奖励的科研成果等均不在支持范围之列;
5.专项资金仅接受学院统一申报,不接受个人单独申报。
基本要求
1.申报者要求
申报者(含项目负责人和项目团队成员)必须品学兼优、学有余力、善于独立思考、有较强的实践动手能力,对科学研究、社会实践有浓厚的兴趣,具备从事科技创新的基本素质和团结协作精神,有强烈的求知欲和严谨的学术作风。申报者同年只能申请1个项目,且同一项目不能重复申报。在项目结题年份,申报者中须有在校学生完成结项认定工作。
2.申报项目要求
申报项目选题要求具有较高学术理论水平、实际应用价值和创新意义。指导教师应具有较好的科研基础或者丰富的实践教学工作经验,负责指导学生进行科学研究,定期组织学生讨论和交流,指导学生围绕选题进行深入调研、反复论证(实验测试)、修改完善项目内容。
每个推报单位推报不多于10个项目(不限类别)。
3.申报单位要求
学院对立项项目进行培育、辅导,指导项目团队制定资金支出计划,监督项目团队合规、按进度使用专项资金。有条件的学院可安排一定的配套经费,主要用于项目培育和管理、立项选拔评审、立项项目配套资助、优秀结项项目奖励等,以及用于“挑战杯”系列竞赛和其他相关学生学术科研活动经费等。配套经费由学院自行安排、使用和管理,按规定接受审计监督。
三、申报项目类别
专项资金主要用于资助广东省境内有关高等学校的中国籍在校大学生科技创新团队(包括内地和港澳台地区籍大学生团队),开展自然科学、哲学社科、科技发明制作等方向的实践研究。申报项目包括科技发明制作、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等三类。
(1)科技发明制作。本类项目限定在机械制造、能源化工、信息技术、生命科学、数理5个学科领域内,突出科技创新、发明创造,要求作品具有较强的应用价值和转化前景。
(2)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本类项目限定在机械制造、能源化工、信息技术、生命科学、数理5个学科领域内,主要针对相应学科或领域前沿问题进行探索研究,要求具有较强的前沿性和学术性。
(3)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本类项目限定在哲学、经济、社会、法律、教育、管理6个学科领域内,主要针对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热点难点问题开展研究,通过理论探索和实证调查,分析得出具有较强可行性、前瞻意义的对策、建议或学术论文。
四、资助金额
项目资助等级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两类。
(一)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重点项目每个资助4.5万元,一般项目每个资助1.5万元。
(二)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重点项目每个资助3万元,一般项目每个资助1万元。
(三)科技发明制作。重点项目每个资助6万元,一般项目每个资助2万元。
五、申报流程
(一)学院推报(2021年11月8日—11月29日)
各申报团队按申报类别正确填写《2022年广东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作品申报书》(附件2),并提供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设计方案、已取得成果、预期成果及工作计划安排等资料,提交至所在学院团委,跨学院合作的项目报送至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团委。
各学院团委汇总项目申报情况,按推荐顺序排序,填写《2022年广东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作品申报汇总表》(附件3),于11月29日17:00前将纸质版文件加盖学院公章后交至校团委办公室,电子版材料包括可编辑的word文件和盖章扫描PDF文件发送至邮箱,邮件以“学院名称+2022年‘攀登计划’”命名。
(二)学校遴选(2021年11月30日—12月7日)
学校团委会同由校外专家、学校科研部门、教务处等负责人组成的评审专家组,开展校级内部项目评审工作,择优推荐符合要求的项目,并确定申报项目的推荐类别。
(三)学校拟推荐项目公示(2021年12月8日-12月14日)
学校团委按要求完成不少于7天的公示。
(四)拟推荐项目注册账号及系统申报(2021年12月8日-12月14日)
1.申报者(个人或团队负责人)注册“广东大学生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申报平台”(http://gd.kejichuangxin.net)账号,查看“广东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专项资金”基本信息、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熟悉专项资金操作流程。
2.申报者(个人或团队负责人)登录“广东大学生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申报平台”,认真填写项目申报信息。提交申报信息后一般不允许更换项目或调整项目信息,申报者须仔细核对团队成员信息、作品信息等内容,并根据需要添加相关附件。
(五)学校审核推荐(2021年12月15日-19日)
学校团委在审核推荐前,会学校科研、教务等相关部门组织校内项目评审工作,根据给定名额择优推荐符合要求的项目,并审核确定申报项目的推荐类别及项目资料真实性,提交团省委审核。
(六)前置审核(2021年12月20日-12月24日)
团省委专项资金工作组对各高校提交的申报项目进行预审核,对符合申报要求的项目“预通过”,并提交专家评审委员会立项评审,对不符合申报要求的项目退回学校审核。因项目申报不规范导致贻误评审的责任由学校承担。
学校团委汇总本校申报项目并填写《汇总目录表》,加盖公章后寄送至团省委学校部。
(七)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2021年12月25日-2022年1月13日)
主办单位在全国范围内邀请专家学者、科技工作者、企业家等组成专家评审委员会,负责项目的立项评审工作。专家评审委员会将根据项目学术理论水平、实际应用价值和创新意义评定立项项目。
(八)立项项目公示(2022年1月14日-1月20日)
团省委在学校部官网对项目立项情况进行公示,任何单位或个人对项目申报及评级有异议,可在此期间实名向团省委提出,团省委将于3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
(九)专项资金管理单位审核(2022年1月21日-3月31日)
团省委根据立项结果制定专项资金分配计划,会省财政厅审核,按规定程序报批。
(十)专项资金下拨,预计 2022年4月上旬
(十一)项目实施和管理(2022年4月-2023 年12月)
高校团委按照《广东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制定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指导和督促立项团队依法依规、扎实做好项目研究工作,并严格按照财政专项资金使用要求,按项目单独列账、独立核算,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
(十二)项目结项验收(2024年1月)
立项项目做好总结,编制项目决算,按时提交验收或结项资料,无特殊原因未按时提交结项资料的,按不通过结项处理。
学校按照《广东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管理办法》关于结题验收的要求,主持本校立项项目结题验收工作。各高校项目验收绩效考核情况将作为下一年度资金安排计划的重要依据。
六、注意事项
申报项目必须符合国家和省关于高校科研学术行为的有关规定和程序。项目申报人(负责人)、参与人有伪造或者变造申请材料的,撤销当年申请项目资格;申请项目已决定资助的,撤销原资助决定,追回已拨付的专项资助经费;剽窃他人科学研究成果、冒用指导老师科研成果或在科学研究中有弄虚作假等情节严重的行为,一经查实,由团省委直接做出终止资助项目实施的决定。有以上违法违规情形的,5年内不得申请或者参与申请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专项资金项目,学校将按规定对相关人员给予违纪处分。
联系方式:梁冰,36903280,办公地址:行政楼312办公室,邮箱:gcuxtw_kj@gcu.edu.cn。
附件:1.广东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管理办法
2.广东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作品申报书
3.2022年广东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作品
申报汇总表
共青团广州城市理工学院委员会
2021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