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全体学生:
为培养我校学生创新意识、启迪创意思维、提升创造能力、造就创业人才,积极备战2020年“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全省、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我校特举办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2020年“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内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赛内容和对象
(一)“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
大赛下设三项主体赛道:创业计划竞赛、创业实践挑战赛、公益创业赛,参赛人数最多10人。具体比赛内容如下:
1.创业计划竞赛。创业计划竞赛面向在校学生,以商业计划书评审、现场答辩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
2.创业实践挑战赛。创业实践挑战赛面向在校学生或毕业未满 3年的毕业生,且已投入实际创业3个月以上,以经营状况、发展前景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
3.公益创业赛。公益创业赛面向在校学生,以创办非盈利性质社会组织的计划和实践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
以上3项赛事参赛资格及规则可参考附件“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章程,一切以正式通知为准。
(二)“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适合我校的共有2个赛道,高教主赛道及“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参赛团队为3-8人,具体比赛内容如下:
1.高教主赛道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师生共创组。已获往届全国赛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再接受报名。
1. 创意组。在2020年5月31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在校生。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参赛项目不能参加创意组(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有参赛申报人的除外)
2. 初创组。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7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
3. 成长组。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
初创组、成长组重点培育成长性(例如营收)好的企业参赛。
4. 师生共创组。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5年(2015年3月1日后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参赛项目中的教师须为高校在编教师(2020年3月1日前正式入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师生股权合并计算不低于51%,且学生参赛成员合计股份不低于10%。
2.“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须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已获往届全国赛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再接受报名。
1. 公益组。参赛申报主体为独立的公益项目或者社会组织,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益机构(或社会组织)的项目均可参赛。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实际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师生共创的公益项目,若符合“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要求,可以参加该组。
2. 商业组。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实际负责人,须为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司的项目均可参赛。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如已注册成立机构或公司,学生须为法人代表。
具体参赛要求以当年通知为准。
二、赛事安排
校内竞赛定于2019年7月至2020年3月期间举行,包括项目准备、学院推荐、书面评审、终审决赛、项目培育等阶段。
1.2019年7月8日-9月30日为项目准备阶段。准备期间,鼓励我校学生利用暑假时间完成市场调研,撰写“创业计划书 ”。9月10日前提交完整的创业计划书的同学将视为完成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创业计划书必须要包括参考模板中各模块内容,学院团委老师签字盖章同意。创业计划书参考模板详见附件一。
2.2019年10月1日-10月31日为学院推荐阶段。各学院要进行广泛动员,组织学生积极参加比赛,组织开展作品初评,确实将潜力大、基础好的大学生创业项目挖掘推荐到学校。
3.2019年11月1日-11月20日为书面评审阶段。大赛组委会组织评审专家对参赛项目进行书面评审,推荐产生参加校内终审决赛的项目。
4.2019年11月下旬-12月下旬为终审决赛阶段。按照省赛、国赛组织形式,组织校内终审决赛。
5.2020年1月-2020年3月为项目培育阶段。大赛组委会遴选校级获奖项目及其他有潜力项目作为重点项目,对重点项目给予多方支持,推荐优秀作品参加省赛、国赛,力争在省级、国家级比赛中取得好成绩。
全省、全国竞赛以全省、全国大赛通知为准。
三、项目培育
经大赛组委会同意立项的重点项目,学校将给予一定的项目培育支持:
针对重点培育项目,学校将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具体金额及发放方式另行通知。
项目培育期内,学校将举办“创客训练营”“创客沙龙”等系列活动,对参赛学生进行作品申报、商业模式、项目路演、实战训练等培训。
项目培育期内,学校将组织重点培育项目赴企业参观,学习经验的同时为重点培育项目对接投融资等资源。
四、提交作品
(一)暑期社会实践作品提交:参与暑期社会实践作品认定的创业计划书须于9月10日前以学院为单位提交,提交材料包括:项目统计表纸质版(加盖公章)、申报表纸质版(学院团委书记签名并加盖公章)、创业计划书纸质版,电子版发送至校团委邮箱。校团委审核通过后将公示认定为暑期社会实践的作品。创业计划书参考模板详见附件一。
(二)参赛作品提交:参赛作品提交方式另行通知。各学院可提前准备项目统计表纸质版(加盖公章)、申报表(学院团委书记签名并加盖公章)、创业计划书纸质版及电子版各1份,另附参赛选手(团队)照片三张(电子版)、50-100字团队简介。各学院指定一名老师担任活动负责人,负责与大赛组委会的沟通协调,提交项目统计表时请报送负责老师姓名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潘家韵36903032、梁冰36903280。办公地点:行政楼312办公室。邮箱:gcuxtw@gcu.edu.cn
附件.zip
共青团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委员会
2019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