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立项项目团队:
根据《广东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及团省委的结项认定安排,现将结项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3.用作结项的论文必须标注“攀登计划”项目编号。
3.专利申请或受理、授权时间须在立项年份之内。
结项成果需提交实物照片及团委盖章证明,有实物的项目填报证明模板(三),无实物的项目填报证明模板(四)。
已借支未报账的项目请在10月20日前完成财务报账工作。校团委将在如实填报各项目的支出资金情况,并上传各项支出费用大额凭证、项目支出明细表及配套资金相关文件,请各项目做好相关资金使用情况文件留存。
二、报送材料及省级认定工作
1.项目负责人在系统填报完所有内容后提交至校团委,校团委负责整理审核所有结项材料,并对项目校级验收情况给出认定意见,于10月30日前完成校级审核工作。
2.根据《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团省委将于10月至12月,委托第三方专家团队,成立“攀登计划”项目结项验收工作组,对各高校的结项验收情况进行考察评估,并根据结合上报的材料,开展省级结项认定工作。
三、其他
1.所有需要校团委盖章证明的文件,由项目负责人按照模板填写后,于10月20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校团委邮箱,校团委审核后予以盖章证明。项目负责人将盖章后的证明上传至结项系统。
2.本次结项验收工作的材料提交情况将作为团省委2021年度“攀登计划”资助项目分配指标的重要参考依据,如因项目结项材料未能按时、按质、按要求提交,对学校2021年度指标造成影响,我校将取消该项目指导老师2021年度的申报资格,并减少该项目负责学生所在学院的申报名额。
3.根据《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对于达到结项标准的项目,经省级结项认定通过后,团省委将颁发项目结项证书,并择优选录优秀项目成果集;对于有一定研究成果但未达到结项标准的项目,不予通过结项,但不回收资助资金;对于无任何科研成果的项目,不予通过结项,并追回专项资金。
附件:
1. 《广东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结项认定-2020系统使用手册》
2. 2019年度“攀登计划”广东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专项资金资助项目名单
3.说明及证明模板
联 系 人:梁冰、潘家韵
联系电话:36903280、36903032
邮 箱:gcuxtw_kj@gcu.edu.cn
地 址:行政楼312办公室
共青团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委员会
2020年10月16日
附件1.广东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结项认定-2020系统使用手册.pdf
附件2.2019年度“攀登计划”广东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专项资金资助项目名单.docx
附件3.说明及证明模板.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