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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度“攀登计划”广东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 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结项认定工作的通知

2020-10-16

各立项项目团队:

根据《广东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及团省委的结项认定安排,现将结项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项目结项认定工作

项目负责人须于1023日前登录“广东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申报平台”,参照附件1《广东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结项认定-2020系统使用手册》,填写项目信息,提交相关项目成果证明材料,证明材料要求如下:

       (一)论文成果

1.已刊发论文:需上传原刊扫描版,包括期刊封面、目录和论文所在页,并附说明体现论文作者中的指导老师和项目团队成员,说明模板见附件3说明(一)已刊发论文说明;

2.已录用未刊发论文:需上传录用通知书、论文原文及团委证明,证明模板见附件3证明(一)论文已录用未刊发证明;

3.用作结项的论文必须标注“攀登计划”项目编号。

(二)专利成果

1.专利已授权:需上传专利授权证明,并附说明指出专利发明人及专利权人中的指导老师和项目团队成员,说明模板见附件3说明(二)专利已授权说明;  

2.专利已受理未授权:需上传专利受理证明(注明专利发明人及专利权人中的指导老师和项目团队成员)及团委盖章证明,证明模板见附件3证明(二)专利已受理未授权证明。

     3.专利申请或受理、授权时间须在立项年份之内。

(三)实物证明

      结项成果需提交实物照片及团委盖章证明,有实物的项目填报证明模板(三),无实物的项目填报证明模板(四)。

       (四)研究报告

各项目团队需上传一份项目研究工作总结报告(500字以内),包含项目研究进展、预期目标的完成情况、存在问题等内容。

(五)其他获奖成果

需上传获奖证明及校团委盖章证明,证明模板见附件3证明(五)获奖证明。获奖时间须在立项年份之内。

(六)资金使用情况

已借支未报账的项目请在1020日前完成财务报账工作。校团委将在如实填报各项目的支出资金情况,并上传各项支出费用大额凭证、项目支出明细表及配套资金相关文件,请各项目做好相关资金使用情况文件留存。

二、报送材料及省级认定工作

1.项目负责人在系统填报完所有内容后提交至校团委,校团委负责整理审核所有结项材料,并对项目校级验收情况给出认定意见,于1030日前完成校级审核工作。

2.根据《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团省委将于10月至12月,委托第三方专家团队,成立“攀登计划”项目结项验收工作组,对各高校的结项验收情况进行考察评估,并根据结合上报的材料,开展省级结项认定工作。

三、其他

1.所有需要校团委盖章证明的文件,由项目负责人按照模板填写后,于1020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校团委邮箱,校团委审核后予以盖章证明。项目负责人将盖章后的证明上传至结项系统。

2.本次结项验收工作的材料提交情况将作为团省委2021年度“攀登计划”资助项目分配指标的重要参考依据,如因项目结项材料未能按时、按质、按要求提交,对学校2021年度指标造成影响,我校将取消该项目指导老师2021年度的申报资格,并减少该项目负责学生所在学院的申报名额。

3.根据《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对于达到结项标准的项目,经省级结项认定通过后,团省委将颁发项目结项证书,并择优选录优秀项目成果集;对于有一定研究成果但未达到结项标准的项目,不予通过结项,但不回收资助资金;对于无任何科研成果的项目,不予通过结项,并追回专项资金。


附件:

1. 《广东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结项认定-2020系统使用手册》

2. 2019年度“攀登计划”广东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专项资金资助项目名单

3.说明及证明模板


联 系 人:梁冰、潘家韵

联系电话:3690328036903032

邮    箱:gcuxtw_kj@gcu.edu.cn

地    址:行政楼312办公室


共青团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委员会

20201016

附件1.广东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结项认定-2020系统使用手册.pdf

附件2.2019年度“攀登计划”广东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专项资金资助项目名单.docx

附件3.说明及证明模板.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