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展翅计划”港澳台大学生实习专项行动暑期实习活动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展翅计划”港澳台大学生实习专项行动暑期实习活动的通知》(团粤联发〔2021〕10号)安排,现将专项实习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实施时间
2021年6月至8月暑假期间开展,实习时长原则上为4周至10周。
二、服务对象
我校就读的港澳台大学生可报名参加。
三、活动形式
采取“先摸清需求、后开发配岗”方式,招募港澳台大学生到广东特别是大湾区内地城市实习,同时组织开展各类青年交流和社会实践活动,促进粤港澳台青年交往交流交融,助力港澳台青年融入湾区发展。
四、活动安排
1.需求摸底。4月12日前,各学院应发动港澳台大学生报名参加暑期实习,摸查了解港澳台生的实习意愿及具体需求,汇总填写暑假实习需求表(附件1)上报校团委。
各学院要对报名学生进行适当引导,尽量选择在能自行解决住宿的城市实习。
2.岗位匹配。4月至5月,团省委将梳理汇总港澳台大学生暑期实习需求,并根据意向实习城市和行业等,募集优质企业提供实习岗位,重点面向世界企业500强(中国)、中国企业500强、中国民营企业500强、广东企业500强、广东民营企业百强、“独角兽”企业、行业领先企业、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等机构,并为报名学生进行配岗后,由学校组织报名学生完成配岗确认。
3.配岗确认。5月下旬,在报名学生和实习单位均确认配岗情况下,由学校组织报名学生签署《上岗承诺书》。
4.上岗实习实践。5月30日前,团省委将发出《暑期实习配岗最终确认单》,并由学校统筹安排实习生在指定时间前往实习。
5.总结评估反馈。暑假实习结束后,开展总结分享活动,收集实习生及接收单位的感受评价及意见建议,对实习活动开展成效进行评估反馈,以实习专项行动为契机,加强对港澳台大学生的常态化联络、服务和凝聚。
五、保障配套
在保险方面,由团省委落实实习期间人身意外保险。在住宿方面,原则上在能自行解决住宿的城市实习。在实习补助方面,由实习单位发放实习补贴。在实践认定方面,参与实习专项行动将纳入参加暑期社会实践认定范畴。
六、工作要求
1.“展翅计划”港澳台大学生实习专项行动是服务港澳台大学生的重要举措,各学院要提高政治站位,认真组织按时保质推进工作。
2.各学院要做好统筹协调,各级团委、学生会、学院外事工作机构要加强联动工作体系,做好活动宣传、人员组织、实习对接、社会实践和活动筹办等实习专项行动具体实施工作。
3.各学院请指定1名老师负责工作联络跟进,于4月9日前将联络人信息表(附件2)上报学校团委,其他材料按上文要求按时报送(各地市材料由团委负责汇总报送)。
附件:1.《港澳台大学生暑假实习需求表》
2.联络人信息表
联系人:学校团委潘家韵,联系电话:020-36903032,办公地点:行政楼312,邮箱:gcuxtw@gcu.edu.cn。
关于开展2021年“展翅计划”港澳台大学生实习专项行动暑期实习活动的通知.docx
共青团广州城市理工学院委员会
学校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2021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