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立项项目团队:
根据《广东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管理办法》要求,现将我校2020年广东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以下简称“攀登计划”)立项项目校内结项安排通知如下:
一、立项项目自查
2020年广东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立项项目对照检查内容,认真开展自查,如实填写《2020年“攀登计划”立项项目自查表》和《2020年“攀登计划”立项项目自查汇总表》(附件1、2),并提交证明材料,将表格电子版及证明材料电子版或扫描版文件于4月25日前发送至校团委邮箱。
证明材料参考下文中校内结项答辩证明材料。
二、校内结项答辩
六月中旬,进行2020年“攀登计划”立项项目校内结项答辩,答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各团队准备好结项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如下:
(一)论文成果
1.已刊发论文:论文原刊扫描版,包括期刊封面、目录和论文所在页;
2.已录用未刊发论文:论文录用通知书、论文原文;
3.用作结项的论文必须标注“攀登计划”项目编号。
(二)专利成果
1.专利已授权:专利授权书;
2.专利已受理未授权:专利受理证明(注明专利发明人及专利权人中的指导老师和项目团队成员);
3.专利申请或受理、授权时间须在立项年份之内。
(三)实物
提交产品实物及产品服务照片,提前调试好产品,校团委老师将到实验室检查。
(四)研究报告
各项目团队需提交一份项目研究工作总结报告(500字以内),包含项目研究进展、预期目标的完成情况、存在问题等内容。
(五)其他获奖成果
项目获得竞赛奖项的证书扫描件。获奖时间须在立项年份之内。
(六)资金使用情况
已借支未报账的项目尽快完成财务报账工作,并做好相关资金使用情况文件留存。省级结项前未使用完的资金将由省里收回。
三、项目成果展
校内结项完成后,举办2020年“攀登计划”立项项目成果展,公开展示各项目结项成果。成果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其他
请各项目根据校内结项安排,按时完成结项成果。根据《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对于达到结项标准的项目,经省级结项认定通过后,团省委将颁发项目结项证书,并择优选录优秀项目成果集;对于有一定研究成果但未达到结项标准的项目,不予通过结项,但不回收资助资金;对于无任何科研成果的项目,不予通过结项,并追回专项资金。
联系人:潘家韵 梁冰
联系电话:36903032 36903280
联系地址:行政楼312校团委办公室
邮箱:gcuxtw_kj@gcu.edu.cn
附件:
1.2020年“攀登计划”立项项目自查表
2. 2020年“攀登计划”立项项目自查汇总表
校团委
2021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