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了进一步激发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展示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成果,搭建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与社会投资对接平台,现决定于2018年4月至7月举办第四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内选拔赛,选拔优秀项目参加广东省分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项目要求
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6.“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盈利性创业。
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
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
二、参赛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就业型创业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18年5月31日(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我校在校生。
2.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5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我校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的本科生)。企业法人在全国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3.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5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5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我校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的本科生)。企业法人在全国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不超过8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初创组、成长组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3。
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师生共创项目不能参加创意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0%(其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5%)。
各二级学院负责审核参赛对象资格。
三、比赛赛制
校内赛使用网上评审的方式进行,参赛团队需通过省赛公众号(名称为“大学生就业在线”或“大学生就业指导”)、“大学生就业在线”(www.gradjob.com.cn)、“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org.cn)进行报名。不同组别的参赛学生需根据网上报名系统的提示提交相应的报名材料。
校内赛由主办单位邀请相关行业专家和往届大赛优秀指导教师负责参赛项目评审,遴选出参加省级复赛的项目团队。
四、参赛时间
2018年4月9日-2018年5月8日:参赛团队通过省赛公众号进行报名;
2018年4月中旬:创业大咖分享会暨赛事宣讲会;
2018年5月9日-2018年6月8日:专家评审并指导项目对接;
2018年6月9日-2018年7月6日:优秀项目培育并推送至省赛组委会。
五、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认真做好大赛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工作,积极鼓励学生组队参赛,为参赛学生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鼓励教师和符合条件的校友将科技成果产业化,带领学生共同创新创业。要充分利用并整合众创空间、创新实验室、实训实践基地等资源,充分挖掘有实力、有质量、有竞争力的项目参加比赛,同时坚持以赛促教、以赛促学、以赛促创,不断提高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水平。各学院应根据众创空间数量、学生创新项目立项情况、学生科技成果情况等,组织动员不少于本学院5%的学生参加比赛。
2.大赛期间,学校将邀请组委会、知名青年创业家来校开展“创业大咖”演讲活动,对有志于创业的青年提供创业实训,激发学生创意思维,进一步提升创业能力和素养。请各学院积极配合做好活动相关组织工作。
3.请各学院将本学院负责人员联系方式回执表(附件1)于4月13日(周五)前,以“学院+互联网负责人”命名发至邮箱gcuxtw_kj@gcu.edu.cn。
4.请各学院负责老师加入QQ群(群号:707918102),便于赛事工作沟通及交流。
5.赛事联系人
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梁伟滔020-36903034。
学校团委:潘家韵 020-36903032;姜检平020-36903280;邮箱gcuxtw_kj@gcu.edu.cn。
办公地点:行政楼312办公室。
附件:附件.rar 第四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校内选拔赛联系人回执表